中国食品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9类食品5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1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57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5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5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星林食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标称廊坊市清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刘宇明食品店经营的2批次鲜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燕丹华燕菜市场中心内刘景华经营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市苹果园华运诚小吃店使用、消毒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本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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