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8批次,包括: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8批次。
一、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
(一)闽侯县闽都聚民轩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鲤城区如鲸餐厅销售的毛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福州爱德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颜派食品(厦门)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2日生产的清脆梅,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鼎市吉菱食品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
(一)新罗区赵炳根活鱼摊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陈丽姬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新华超市分公司销售的草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4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省本地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8日生产的四川风味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好易购盛超市,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本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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