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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第1603号提案的答复摘要(农办案﹝2021﹞83号)

时间:2021-09-01 09:23:50来源:food栏目:抽检 阅读:

梁志祥等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打击非法捕鱼,改善海洋生态保育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国海警局、广东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不同海域的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受理平台。我部与中国海警局根据举报受理工作实际,不断强化沟通协调,已初步实现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010-59191110)和95110海上统一报警平台之间的举报信息互通和案(事)件移交,举报信息流转基本顺畅。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中国海警局继续完善现有举报受理平台运行机制,提高处理违法线索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更好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二、关于内地与香港执法合作及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在执法合作方面,目前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与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香港水警总区总部(以下简称“香港水警”)已经建立了长期的联合执法互动机制,定期开展执法信息通报。在创新执法手段方面,我部和中国海警局均加大投入,加强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小目标雷达等信息化设备配备。下一步,我部将会同中国海警局,加强与香港水警沟通交流和执法合作,深化渔业执法协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海上打击效能。

三、关于休渔时间调整及打击非法捕捞。2021年2月22日,我部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总体稳定、局部统一、减少矛盾、便于管理”的原则,对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优化调整,发布了《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调整后的伏季休渔制度统一了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之间的东海和南海海域的休渔时间,更加有利于闽粤交界海域的伏季休渔执法管理。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持续加强伏季休渔期间执法监管,强化涉案线索摸排和数据信息共享,加强区域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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