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围绕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日常检查、飞行(随机)检查、抽查抽检、体系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铁拳”行动各类案件2387件。现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上海佳佳健商贸有限公司用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1年4月,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海佳佳健商贸有限公司用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9至12月,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接连收到13件关于上海佳佳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保健品的举报和投诉。消费者反映,佳佳健公司以免费赠送米面粮油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听讲座,并组织所谓养生保健课和健康讲堂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宣传,同时冒用某知名公司的名义,鼓动老年人消费购买其保健产品。在暗访踩点和确定“讲座”情况后,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对上海佳佳健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执法检查,当场发现该公司正在以健康讲座为名义,对数十名社区老年人宣传推销保健产品。讲座中,上海佳佳健商贸有限公司授意其员工伪造成自己是“中粮集团员工”,以虚假身份把成本低廉的保健品推销给老人,牟取暴利,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用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违法侵害对象基本以老年人为主,老年消费者本是弱势消费群体,不乏身患疾病、靠微薄的退休金生活的困难群体,更需要得到消费权益维护。虹口市场监管局以养身讲座及保健品销售会为打击目标,露头就打,重点整治,为社区十几位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十余万元,守住了老年人“钱袋子”,让老年人辨明欺诈“套路”,为维护社会和谐安定营造了健康市场环境。
21家奶茶店共19家经营主体侵犯“COCO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4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21家奶茶店共19家经营主体侵犯“COCO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没收、销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罚款共计106.47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形成系列案件。
2021年初,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外卖平台上买到了假冒“COCO都可”的奶茶产品。经初步调查,在外卖平台上销售所称假冒奶茶的是一家个体工商户,其通过在店招上和奶茶杯上突出使用“COCO”字样的方式,涉嫌侵犯了 “”(注册证号第6075711号)、“
”(注册证号第8250283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顺藤摸瓜,通过商标权利人及电商平台排摸,发现全市有21家奶茶店共19家经营主体存在类似行为。经查,该19家经营主体主要通过加盟形式获得“CoCo&Lucky”商标使用权(注册证号第40418936号),但在实际使用中并未规范使用该商标,却通过店招突出使用“COCO”字样、使用含有“COCO”字样的奶茶杯、吸管等方式,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 “COCO都可”商标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行动中共查获涉案侵权奶茶杯9万余个、封口膜79卷、吸管5万余支、手提袋6万余个。该21家奶茶店共19家经营主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和电商平台的协作,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社会合力,重拳出击,既有力保护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朱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1年1月27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朱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96000元整。
2020年1月7日,消费者戴某至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购买的十箱茅台酒涉嫌假冒,经茅台酒厂鉴定上述十箱茅台酒非茅台酒厂生产。该局立即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对销售者朱某开展调查,因销售金额已超5万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并启动行刑衔接移送公安处理。经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朱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酒主观故意性不足,不构成刑事犯罪,故移回该局作行政处罚。该局随即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明,朱某于2017年从手下一名工人处购买了30余箱飞天茅台酒,当事人用现金支付了货款,没有发票、收据等凭证。自购买后用于招待客户,2019年12月经当事人的朋友介绍,将剩余的10箱飞天茅台酒销售给了戴某,销售价格为1600元/瓶,销售总额为96000元。戴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了96000元货款。经商标权利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10箱飞天茅台酒非商标权利人生产,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销售上述10箱飞天茅台酒的违法经营额为96000元。朱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农村市场酒类商品尤其是高档白酒私下交易,不乏存在假冒、质量不合格商品。本案就属于典型的农村市场交易“山寨”白酒引发的案件。通过查办此类案件,有效震慑了销售假冒白酒的违法分子。以生动案例教育当地消费者,引导其至正规的酒类商品经销商处购买商品,此类消费举报投诉明显减少。
本文: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文章地址:https://www.cnjiucha.com/techan/news/283604.html 转载请保留链接地址
本文资讯来源网络,仅供用户参考,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敬告用户需审慎决定。
上一篇:剥去“外壳” 露出有害食品真面目 ——双辽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余某等11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一案
下一篇:20批次样品不合格!山东第24期食品抽检公布 半数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标签: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领略过《早春图》里的无限生机,见识过《千里江山图》中的大美河山,在《张好好诗》中欣赏了女性之美,也在《祭侄文稿》中感受到了至情。由中茶独家冠名播出的大型书画文化类慢综...
就读于华南农业大学茶学系的阮桂源起初并未想过自己会一直坚守在茶行业。大三那一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阮桂源跟同学喝到了教授私藏的好茶。当时被茶香吸引的两人没有任何...
在何坝镇水河村的生态茶园内,成片的茶叶青翠碧绿,茶香弥漫山野,行走其间,沁人心脾。茶农们或拿着布袋,或手提竹篮,穿梭于翠绿的茶园中,采摘今年的首批春茶。他们双手上下翻飞,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