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进口冷链食品!江西一公司被查处
未经检疫的食品入境
还被私自存储在冷库
不仅违法
还有巨大的潜在风险!
这些食品可能携带多种病毒
甚至危及生命!
2021年1月5日
安源区市监局接到举报线索
举报人称江西福林食品有限公司内
冷库存放了大量
未经核酸检测的进口冷冻大肠
私自存储 立即查封
安源区市监局立即向萍乡市市监局汇报,并联合萍乡市市监局开展调查。执法人员到江西福林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江西福林食品有限公司已将其原生产车间改建成7个冷库,并将冷库分租给其他冷链食品经营者。
在1-3号冷库中都发现了
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
4号冷库未出租使用,
5-7号冷库均存放国产冷链食品。
在1-3号冷库进一步核查时发现,
2号冷库内有大量没有中文标识的
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安源区疾病防控中心
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核酸检测
所有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后
对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
进行查封
封条被撕
私自转移被查封食品
2021年1月7日上午,
执法人员发现2号冷库封条已被人为损坏,
2号冷库内被查封的部
分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已被人转移。
执法人员当场对2号冷库的承租者李某进行询问。李某交代:在2021年1月7日凌晨3点撕毁了2号冷库的封条,并私自将2号冷库内被查封的部分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转移藏匿。
经过执法人员再三调查询问,分别于7日、8日两天追回部分李某私自转移的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并将李某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李某撕毁封条、私自转移被查封货物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及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李某涉嫌购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对李某购入的进口冷链肉类、禽类食品进行溯源,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源区市监局提醒,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必须:
1.索证: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2.索票:索取供货商的发票、收据等票据。
3.验货:检查食品是否存在包装破损、漏气,食物变质等现象。
4.台账:建立货物购入台账,对每一批购入的货物做验收记录。
如购入进口冷链食品,还需向供货商索取以下材料:
1.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报告。
3.货物的消毒证明。
南婉儿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在购买冷冻肉的时候
一定要确认清楚
其进口渠道和生产日期
对进口渠道和生产日期不详、
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制品
一定要谨慎购买
避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来源 | 安源区市监局
编辑 | 付梦影
审定 | 金官
核发 | 毛学文
冷链服务业务联系电话:1361384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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