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丨吸金1300万元,首次“带方案”成功出让,冷链物流园项目落地。
原标题:普宁丨吸金1300万元,首次“带方案”成功出让,冷链物流园项目落地。
近日,我市"普地让[2022]7号"(PN2022014、PN2022015、PN2022016)三宗用地的成功出让,将将成为我市首个“带方案”组合出让的地块,将作为普宁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使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普地让[2022]7号
宗地面积:13315平方米(12.3435亩)
宗地坐落:普宁市洪阳镇乌犁村
出让年限:50年
土地用途:一类物流用地
容积率:≥1.0且≤2.0
建筑密度:≤40-45%
建筑限高:≤24米
绿地率:≤20%
起始价:1300万元
规划单元组合(PN2022014、PN2022015、PN2022016)拟作为普宁冷链物流园项目(仅用于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实行“带方案”公开出让,一并竞买,合并报价。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普宁冷链物流园地块规划条件》
本规划单元组合3宗用地作为普宁冷链物流园项目规划整体用地实行“带方案”组合出让,各宗地不可分割转让使用,必须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投人使用。用地竞得人须按本规划单元组合出让用地附带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作为本项目申报手续的依据,必须严格按照该方案实施建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供地即交地即报建并进场开工建设(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并在开工之日起8个月内竣工。本项目投资强度≥400万元/亩,建成投产后年度亩均年产值≥60万元,亩均财税贡献≥10万元。地块竞得人须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和洪阳镇人民政府签订《普宁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和运营使用监管协议书》,落实项目监管。
普宁冷链物流园控规
一、用地概况
普宁冷链物流园位于普宁市洪阳镇乌犁村,该片区规划范围东至X107县道,西至后坑村中心路,南至塔脚中学,北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培风塔,总面积为7.2公顷(108亩)。
二、规划内容
(1)规划目标
加快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补齐我市冷链仓储供应保障短板,在该区域打造普宁冷链物流园;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普宁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带动片区公共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创造宜居环境;保护文物古迹,落实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打造居住、生产、休闲等要素协调发展的环境风貌。
(2)用地布局
以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及广场用地为主,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为A-05、A-09和A-13地块;村庄建设用地为A-02、A-03、A-06和A-12地块;文物古迹用地为A-01地块;一类工业用地为A-04地块;二类工业用地为A-11地块;广场用地为A-07、A-08和A-10地块。
普宁冷链物流园
根据我市十四五规划,我市提出将推进洪阳、大坝、赤岗等地,打造“洪阳产镇联动区”,联动区面积50平方公里,主导功能为综合服务、先进制造、文化旅游;
据了解,普宁冷链物流园项目位于普宁市洪阳镇乌梨村,项目由 广东天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662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7550平方米,冷库总库容2.5万吨,计划拆除原有地块旧仓库后,建设低温冷库库两栋及一栋综合服务大楼。
期待 普宁冷链物流园项目的实施,为我市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助力洪阳加快城市化开发,释放旧县城发展“镇能量”,带动北部发展合力的凝聚,为普宁镇域发展的提供范本。
来源:这就是普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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